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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的纸,证明自己学得挺好。林万可便由着他出去玩了,等他玩累回家,帮着他换了衣服洗了手脚,又给抱到床上盖好棉被,这才去后院洗衣服。小孩儿顽皮爱闹,昨天才换的干净衣服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他全给洗净晾好,又备好明日要做糕点的材料,已是累得睁不开眼,回到房里倒头就睡。这便是林万可一天的结束。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如此,早起生火打水,揉面做糕点,林百知起床时给他穿衣备饭,送他去书院后再送糕点去素食馆和其他酒楼,要是有什么杂活就做一点,没有就回自家糕点铺待着,做做清扫,理理杂物,得了空闲便去接林百知回家。每一天都是平平淡淡,却充实宁静,而且对于林万可来说,他喜欢一成不变的安静日子。比起京城里其他的老百姓,林万可过得并不宽裕,但也绝不窘迫。他是个很普通的人,可能随便找个时间去万安街上溜达一圈,就能看到好几个跟他差不多的人。当然,他也和其他人一样,有着只属于自己的秘密。林万可的秘密,可以说多多少少与他的宝贝弟弟林百知有关。福寿街的尽头处有一家清言书院,林百知就在那里念书。教书先生名叫乐莘,是位疏眉淡目的年轻男子,人不太爱说话,一手字写得极好。林万可平日里做了糕点,总要留下一份,让林百知去书院时带给他。林百知每次都是空手而回,他以为先生收下,喜不自禁,却并不知乐莘不爱吃甜食,那些团子糕饼,大多进了书童的肚腹。有一次,林百知带回来一张浅青色松花笺,上面只写一个“谢”字,一点一横皆是俊逸潇洒。那张笺纸,被林万可仔细收在盒中。有时他会拿出来看几眼,手指抚上那个“谢”字,仿佛能看到乐先生执笔题字的模样。偷偷想一会,笑意就会不知不觉布满眉梢眼角。这就是林万可的秘密。他喜欢乐莘。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喜欢。林万可书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恋男子是不为世人所容之事。他不能说与别人听,只能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每日能得空去给林百知送饭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乐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乐先生身边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书童,老仆眼花耳聋,书童倒是伶俐,却免不了年幼贪玩。林万可总觉得这一老一少无法好好照料乐莘,可他一介外人,纵是有千万个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复一日送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糕点,盼能尽到一点心意。不知不觉,林百知已在书院念了两年书,倒也能背些文章诗句,只是字依旧写得狗爬一般。林万可也已记不得送去了多少点心,尽管不知道乐先生究竟有没有吃,他还是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