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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开始流浪的生活。☆、第二章(下)陈惜时初来乍到,对A市的情况并不了解,也为他之后招惹不该招惹的人埋下伏笔。如果他知道A市市中心鱼龙混杂,他绝对不会擅自进入A市的市中心。他没成年,只有小学的学历,身子骨也瘦弱,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A市的工地也不收他这样的人。他上门应聘,一再被拒绝,雇主都告诉他不收他这个年纪的人,何况他也没有一技之长。长期只进不出,他很快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为了填饱肚子活下去,他不得已在垃圾桶里找点吃的。好在现在还是秋天,垃圾桶里的食物没那么容易馊掉。晚上露宿街头也能忍受,如果到了严寒的冬天,他还是找不到工作,他很可能就会因为寒冷天气冻死。一开始,他在离市中心很远的郊区找吃的,那里是城市的外围,几乎可以算得上是脱离A市的地带。正是因为这里还没有完全城市化,也能容纳陈惜时这样的人。有一次有个善良的女孩见他身上衣服破旧,整个人又比较邋遢,因为营养不良他看起来非常瘦弱。她把身上所有的零钱都掏出来给他。陈惜时果断拒绝,他又不是要饭的,但是拗不过小姑娘的善心,还是收下了钱。他也不想沿街乞讨,可是在A市根本找不到工作。时间久了他也习惯了,他的脸皮也没那么薄了,不至于老是低着头,害怕看到别人或鄙夷或同情的目光,他终于能坦然接受别人的好意,也会无视一些人不怀好意的打量。每一次有好心人给他钱,他都会深深的鞠躬表示感谢。当然他也不是经常能够讨到钱,他经常饱一餐饥一餐。有时候饿的实在没办法,他会喝很多水,让肚子呈现虚饱的状态,也比胃酸在空腹翻滚的滋味好得多。后来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想去市中心见识一下。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对电视里繁荣的大都市很是向往。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大都市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美好,繁华璀璨的A市实际上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这里各种复杂的势力争斗,他这样的人进去,只能被吃得骨头都不剩。他为了去市中心特地在小河里洗了个澡,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去,露出一张还算白净的脸。他换上一套在他眼里比较干净的衣服。他走之前,一定没有料到,这是一条不归路。如果他一直安安分分地在郊区讨生活,也不会遇上一群不讲道理的地痞流氓。林湛也不会刚好路过救了他。所谓因果就是如此,如果一开始他就没有进市中心这个因,也就不会有和林湛有那么多纠缠的果。A市是最繁华的都市,他刚坐上公交车就已经有人嫌弃他身上气味,他常常在混迹在各大垃圾桶找食物,也许时间久了真的有莫名其妙的气味深入肌肤,无法用水洗去呢?他不想面对人们□□裸嫌弃的目光,只能坐到公交车最后一排,离他们远远的。他在市中心下了车,被这个高楼林立,琳琅满目的城市迷了眼。他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对一切不熟悉的事物都抱有莫大的好奇心。他首先去了一家餐馆点餐,拿到菜单的时候被上面的价格惊到下巴都要掉了。他表面上面不改色地对服务员说:“我再看看。”趁着他们不注意,放下菜单,跑了出去。这里的菜哪怕把他卖了,他也吃不起。还好他及时跑了出来,要不然肯定要被人打。他已经饥肠辘辘,在大街上晃荡许久,找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