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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听那个林氏小姐说,她小时候念过与,是个识字的,这就行了。虽然还没什么感觉。程昶上辈子的恋爱史比较惨痛,由于先天的心脏病,几乎都是潦草收场。他其实很受欢迎,长得好看,又能静得下心学习,门门功课第一,从中学到大学,十年如一日的校园男神。高中时期,单是情书就收满了三个抽屉。初恋是在高二,女朋友是矮他一届的艺术生,少男少女,情窦初开,见个面拉个手就脸红心跳。有回晚自习下课,他送小女友回家,或许是弄堂里的月色太好,把小女友的脸蛋照得皎如霜雪一般,他心神微动,撩开她散在脖间的发,埋首便吻了下去。这是他的初吻,双唇碰上如花叶一般的柔软,心怦然得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可惜下一刻,他就晕了。事后在医院醒来,医生说,他是犯了心脏病。程昶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礼拜,其间老师来看过他,朋友来看过他,同学也来看过他,惟独小女友没来。两个礼拜后,程昶出了院,在学校里碰见小女友,小女友万分悲切地对他说,自己不能和他谈恋爱了,父母不允许那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有先天的心脏病,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自己眼前离开人世,她怕自己会受不了,会跟着他去,所以她只有分手这一条路可走。小女友最后流着泪说,她太喜欢他了,就算分开,她也会一直这么喜欢他的。小女友离开后,程昶一人在cao场边的银杏树下立了许久,不是不伤心,但更多的是费解,他不明白太喜欢与分手之间有什么必然关系。但不久以后,当他看见小女友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他就了悟了。那个男生,高大,阳光,帅气。手里转着篮球,恣意奔跑,比他健康。人活在当代,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诱惑,每天可面对太多选择,因此有的路尚未踏上,便预料到结果,有些事尚未坚持,便知道要放弃。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能。是自我保护。可惜他在初与小女友谈恋爱的时候,没考虑到这些。他很孤单,小时候父母先后离世,他在孤儿院住了一阵,后来被老院长收养,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五年。初三那年,老院长去世,他搬回父母的房子,用父母留下的钱养活自己。他有朋友,可是都不太亲近,大约是因为他较严重的心脏病,没人会与他走得太近。所以程昶在初与小女友恋爱时,是把她当成生命力很重要的人的,他甚至开始为彼此的未来打算,如何养好自己的身体,如何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亦或自己创业,赚了钱,然后向她求婚,给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他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再遇到喜欢他,他亦有点感觉的姑娘,他都会事先说明,自己有先天心脏病,比较严重的那种。大学那几个还会试着与他交往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