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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林不禁一愣:“什么又送来一个?”“你还问我?好,我带你去看!金宝,还愣着干什么,给你爹穿鞋!”汪孚林不由自主地被二娘直接从床上拽了起来,而金宝眼疾手快,半跪下来三两下就为汪孚林穿好了鞋子。等到汪孚林高一脚低一脚被硬拉出了门,他就只见院子里长姐和小妹都在,小妹只是好奇,长姐的面色却很微妙。而在她们的面前,正站着一个面上脂粉极厚的中年妇人,旁边赫然是一个年纪大约比金宝大两三岁的童子,唇红齿白,清秀脱俗,此时低眉顺眼,嘴唇却抿得紧紧的,脸上说不清是紧张还是畏惧。“小官人这是身体大好了?”中年妇人显然是个自来熟的,立刻撇下那童子上前,双手搭在左腰边深深道了个万福,起身后这才殷勤地笑着低语道:“小官人几次进城应试,一向和程公子最好。程公子得知你从县城回千秋里的路上,被两个大胆轿夫给害得不轻,想着是他中午留你吃酒才让你走得晚了,心里内疚得很。所以,听说小官人在同乡族侄那买了一个小童伺候,就让小妇人也挑了个好孩子,专程送来给小官人赔礼。”说唱俱佳的中年妇人觑见汪孚林面色茫然,她便满脸堆笑地从怀里拿出一张契书双手呈上,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程公子特意嘱咐过,所以小妇人专程找了十几家出卖自家儿郎的人,选的是那一等一细皮嫩rou,身量又纤长合度的,只要自己调教一阵子,必定千依百顺。”不等汪孚林回答,她便回头扫了一眼那年方十一二的童子,眼神中厉芒一闪:“秋枫,还不过来拜见你爹?”虽说没有留下几分过去的记忆,可汪孚林现如今皮囊是十四岁的初进学秀才汪孚林,骨子里却是那个在大千世界中厮混打拼多年的汪孚林。通过那中年妇人有意卖弄的那一番低语,他隐隐觉得所谓的程公子送人赔礼,仿佛不是字面上那么简单。如果仅仅送个奴仆,强调人如何能干,如何精通才艺也就行了,用得着强调什么细皮嫩rou,身量纤弱?该死,这具皮囊的旧主人不是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吧!要真是那样,他宁可立刻抹脖子再死一回!在中年妇人严厉的眼神下,秋枫终于一步步挪上前来,到汪孚林面前后跪下磕了个头,小声说道:“秋枫拜见爹。”“别忘了你那亲老子收了程公子十二两身价银,回头要是小官人说你一声不好,你自己知道下场!”中年妇人厉声吓唬了秋枫一番,见汪孚林面上看不出喜怒,既不叫起,也不接过自己手中的契书,她有些尴尬,突然又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从怀里拿出一封信来,笑容可掬地说道:“看我的记性,程公子还有书信一并让我带给小官人。”汪孚林仍不接那契书,却先将书信抢了在手,一手撕开封口取出信笺,一目十行扫了一遍。信上开头先是一通客套,然后方才隐晦点出,送人不但是为了他从城里回来的路上受伤一事,也是为了上次饮宴未尽欢的赔礼,最后更是一句有些暧昧的话。“墨香乃祖母赐予,未得尊命,不敢以其侍人,今使牙婆觅佳儿代之。”虽然汪孚林只从金宝那里得到了寥寥几条信息,但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原来的汪孚林从小在松明山读书,连县城都只是在考试的时候才去的。于是,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