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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好——7.29号,晴天。”聂笙停下笔,她合上了日记本,然后抱着日记本躺在被褥略微潮湿床上。她想起来小时候。小时候她刚刚见到陆峥的时候,那个时候,陆峥是大院里面最有人气的,其他的小孩子都围着他。两人的婚事,是两家老人定下来的。他叫‘筝’,年长她四岁,当她出生的时候,陆家老爷子跟聂老先生就商量,给她起了一个‘笙’字。筝笙是一对的。以前他叫陆筝,但是筝是太女儿气了,后来就给他改了一同音字,‘峥’阳刚一些。小宾馆里面被褥有些潮湿,聂笙确实觉得有些不舒服,她想起来今陆峥小时候总是嘲讽的喊她豌豆公主。因为她皮肤嫩,受不得外物的刺激,就算是平日与陆峥亲热的时候,陆峥偶尔没有控制住用力,都会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了一道印子。小时候,大院里面那些孩子调皮。“峥哥,你以后要娶豌豆公主的。”“老子才不娶她。”接着,就被陆老爷子听到,打一顿。“陆总,太太在明江宾馆。”下午陆峥接到了许越的电话,眉挑了一下,然后立刻开车,他在长安街饶了一圈,整整两个小时,他愣是没有找到明江宾馆。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猛地骂了一句艹。等他终于找到了那个连高德跟百度地图都他妈的导航不出来的明江宾馆已经是下午4点46分,他看着周围一片低矮的居民楼,才下午这里就黑了,这楼密集的气都喘不过来,明江宾馆的牌子有巴掌大,江字的三点水还掉了,成了明工宾馆。他下了车,黑着脸走了进去。里面的环境比陆峥想的还要差劲。这他妈的都是什么?走廊窄,空气潮湿,味道难闻,来往的人穿着普通不说,还有醉汉,隔音效果简直是0,男女之间□□尖叫他经过一扇门都听到了,连最差劲的酒店都算不上的地方廉价宾馆,聂笙竟然住这里?记忆里面的聂笙永远是高贵优雅,名门淑女的标杆楷模,竟然来这种市井小宾馆?想到这里,陆峥的脸色更差劲了。一是气自己。二是气聂笙这样的名媛会来这里,破旧的小宾馆。—聂笙有些饿了,去了前台买了一盒泡面,她很少吃这个,因为当陆家的儿媳妇,陆峥的太太,怎么能吃这个呢?垃圾食品。似乎,上一次吃,还是在大学的时候。她在前台旁边的饮水机接了热水,靠在一边看着那一盒泡面,似乎怔了两秒,然后微微笑着端着往自己的房间走。小宾馆的前台是两个年轻女子,正在织毛衣看剧,抬眼儿瞥见聂笙的背影,好几秒才回过神来,“你说,这是不是哪个明星啊。”“长得这么漂亮,不应该不火啊。”“明星怎么可能来这里住?你想多了吧,不过,这个女人是真好看。”聂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面。陆峥绕着这个狭窄且短小的走廊走了一圈,看见了她,然后立刻躲到了一边的楼梯口里面,一共三层小楼,一层楼大约有10间房间,聂笙就住在二楼中间的位置,他眉心拧着就没有舒展的时候,靠在一边的楼梯口,抽了根两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