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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造者之一,那么作为丞相的他不可能分析不出此时让蒙恬带走20万大军抵御匈奴,修建长城不是最好时机,除非他只是想让蒙恬抵御匈奴不力,或者修出一个豆腐渣的长城,让嬴政认为他无能后,再将它一脚踹开。如果是出于这种想法,也没有必要把秦国的四分之一的兵力交给蒙恬去处理,随便找个事情,使点绊子,来得省事。除非,他对蒙恬还不死心,又发现了嬴政对蒙家的信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他只有先以兵权向嬴政表明他对蒙恬只有公心,并无私心,然后,然后,再远去北狄之地找个杀手将蒙恬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想到这里,谭乔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穿越了,如果不是碰上宋城,如果不是为了回去而做这一回任务,谭乔估计永远也不会有像今天这样重开脑洞的机会。脑洞一开,头脑就像生锈很久的机器一样,越转越带劲,脸也微微跟着发热,变得粉红转绯红。谭乔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做一件烧脑的事情,如果很投入,在努力下又做的得心应手,就会不自觉的把这种做事的喜悦以发热的形式带到脸上。也就是嬴政现在眼里两颊绯红的谭乔的样子。都说灯下看美女,越看越美,秦国的月下美人,更是如梦似幻,美得一塌糊涂。嬴政看得有些入神,什么身世背景不明,全然抛到脑后,此刻,他不想把他的注意力从这个看起来有点冷,又有些羞涩的仙女身上挪开。嬴政看得入神,谭乔可没有入梦,那绯红不过是刚开脑洞的后遗症,风一吹,热度等下就过去了。她现在关心的是郑国的表情,和他腰间的佩剑。谭乔记得,郑国并不擅武,一个水工难道用它来开凿涵洞,更别说是削水果解渴的说法了,或者说他忽然转性,喜欢起了佩剑,这个理由倒还兴许说得过去,战国很多上层的人都喜欢佩剑,谭乔是有所涉猎的,不过郑国这性子也转得太突然了点。“郑大人,这把佩剑倒是蛮精巧,不知可否借小女子一看”郑国下意识的将剑柄握紧,往后压了一压,又松了回来,脸上已胀得通红,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挂在眼睫毛上晶莹剔透的是迅速凝结的guntang的热汗。是个人都发现了不对劲,嬴政脸色由晴转阴,继而眉头微皱,眼中含怒,“郑卿,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寡人说?”嬴政这一问,就像压断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已经无法承受连日来的煎熬,轰然跪在了嬴政面前。“臣的家儿老小全在韩王的手里,不得已才……”郑国话还没有说完,就见一农夫窜出,夺了郑国手中的剑,刺向秦王,说时迟,那时快,谭乔移形换影般挡在了嬴政面前,嬴政硬生生的看见刺客的剑刺向了谭乔的胸口,而他却来不及阻止。“啪……”金属抨击之声。刺客低头一惊,剑怎么像遇到神盾一样,无法深入对方的心口。谭乔微微一笑,迅速弹开刺客之剑,“郑大人的佩剑果然是好剑,小女子开眼界了”刺客一击不成,哪还有他还手之机,谭乔和他几个回合下来,已经将他制住,交由赶来的卫兵看压待审。郑国则被直接压往骊山行宫,跪在大殿之上,额头着地,身体发颤,大殿之内无人敢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