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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举止都和他们不一般,就连平时总是低着头佯装看书的夏夏此时都忍不住抬头看向林景衡,顾即甚至在夏夏脸上看见不知道是因为热的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而生出的两朵红云。林景衡无疑是受欢迎的,下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对这个新伙伴表示热烈的欢迎,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问他是哪里人,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他,又为什么要转来这个学校。在课室的一片嘈杂声中,顾即不敢凑过去人堆里,竖着耳朵才听见林景衡耐心的回答一个个问题——原来他的爸爸是教师,被调职到这个学校来教书,是以全家都搬迁到这个小县城。顾即脑海立即浮现那个带着金丝眼睛斯斯文文的男人,形象倒是很有读书人的味道,和他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的,令人感觉很舒服。哪个班被林叔叔带到,肯定很有福气。他为自己是第一个见到林家三口的人而暗自窃喜。一整天,三年二班小同学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林景衡身上,就连小霸王甘小雨都亲口表示自己要罩着这个转学生,这可是难得的事情,能让全班最调皮捣蛋的甘小雨都喜欢的人,顾即掰着手指头都数不出三个来。很快就到了放学,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回家,林景衡再受欢迎,但班里已经形成了小集体,一时半会也融不进一个小团队,现在他像是落了单,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出教室门口。于是同样孤零零的顾即瞅准机会,一拉书包就跟了上去。可能林景衡发育好,两条腿长得长,顾即追出去的时候林景衡已经甩他一大截,不得已他只得追着林景衡的背影跑了一会,快到校门口的时候,终于只有几步之隔。顾即眉开眼笑的跑上去,声音很脆的喊了声,“林景衡。”林景衡脚步一顿,转过头来看他,末了,依旧是那种客客气气的神情和语气,“顾即,有事吗?”顾即为他记住了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开心,他扯了扯书包带子,发现带子已经磨破了皮,不好意思的拍拍,假装随意道,“我们是邻居,要不以后我们一起回家吧。”他的口气很轻松,但只有顾即听到自己心脏噗通噗通的声音,被拒绝过太多次的他,现在还是隐隐希望林景衡能接受他的提议。林景衡像是思考了几秒,末了道,“行。”这个字像是给了顾即一颗定心丸似的,他猛烈跳动的心顿时安定下来,眉眼都明朗起来,这让他原先就眉清目秀的脸庞显得更加稚气,像个刚上小学的一年生。林景衡答应顾即和他一起回家,但一路上几乎都是顾即在说话,他说一句,林景衡就嗯一声,从不多说,于是顾即像是要把这些年堆积在心里的话一股脑吐露给这个新朋友,讲起话来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滔滔不绝。“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这里的地区我都很熟悉,你要是有不懂的,随时可以问我。”“学校门口左边的肥哥烧烤是所有小吃摊最好吃的,你有时间可以去试试看。”“我们小区门外还有一颗老槐树,我mama说那棵老槐树有五百年历史,很大很大,待会回去就可以看见了。”他兀自兴奋的说着,抬起头看见林景衡目不斜视的往前走,看不出他有没有在听自己讲话,顾即顿时像xiele气的皮球,声音慢慢弱了下来,直到完全没有声音,只是垂着头跟在林景衡身边,偶尔抬头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