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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你想走都走不掉!去吧,你只要把这封信以及我的口信带到,就是帮了我的大忙。”“将军!”家兵咬牙狠狠磕下头去,连磕三个头,抹了一把眼泪爬起来就走。看家兵走入密道,王标把一切恢复原样,跺脚恨声道:“传山,我对不起你!秋玉,是我连累了你!该死的胡狗!我恨哪——!”声落,就听大门外传来了尖锐的叫声:“圣——旨——到——!”与此同时,传山被带到了北军大营。帐篷帘子一掀,吴少华和李雄走了进来。吴少华也就算了,李雄一见传山就怪叫一声冲了过来。“等下等下!胡小……胡将军马上就到了,我们有什么事等会儿聊。”传山连退两步,躲开李雄热情的一脚。“你这个王八蛋,你这几年跑哪儿去了?等会儿你一定要给我如实交待,奶奶的,让我伤心那么久,还以为你小子真死了。我就说嘛,祸害遗千年,你小子哪会那么容易死。”李雄的表情又像哭又像笑。传山也觉得眼眶有点发热,揉了揉鼻子笑骂:“你们两个倒也命长,打了这么几年仗,不但没死还升官了,可喜可贺啊!”三人一起笑起来,三年没见,自然彼此互相打量了一番。吴少华上次虽说已经见过传山,但那时的传山和现在的传山根本就是一个魔鬼一个正常人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就见三年不见,三人都已褪去青涩气息,变得男人味十足。吴少华长得彪壮魁梧,一张脸盘倒也端正,就是眼角带了点流气,感觉人不太正经的样子。李雄倒是长了一张斯文的脸孔,可惜个子似乎没长一点,中rou中背,不高不胖,一笑起来,那双不大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再看传山,一身普通老百姓的灰衣布褂,脚上穿着黑布鞋,头顶一块方巾。三人中他最高,比起更为彪壮的吴少华,身材完美的他多数给人以修长矫健的感觉。而此人脸型用俗一点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有棱有角,乍一看并不显得多扎眼,但再看一眼就会发现他长了一张非常耐看的脸,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巴比较大,符合男儿嘴大吃四方的说法。怎么看,这人都给人一种刚毅正气之感。至于实际到底怎样,那就只有跟他处过的人才知道了。不过不管怎么说,罗传山就靠着这张很容易赚取他人信任和好感的脸庞在敌军中安然无恙地混了三年。“还活着就好。”“是啊,还活着就好!”三人你打我一拳、我击你一下,嘻嘻哈哈莫名所以地笑了好一会儿。“传山,你厉害啊,一回来就要立个大功。”李雄羡慕地道。“能不能立成功,现在还难说。”传山转头问吴少华:“你把事情报给胡……将军后,他的反应如何?”“他?哼!如果不是我先把事情说给刘将军,请刘将军和我一起去见他,他还不知道……”“哗啦。”吴少华话没说完,帐篷中呼啦啦拥进一堆手持武器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