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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2页)
与其说对方是个男人不如说是个男生,大概20岁左右的样子,简单的穿了间天蓝色的条纹衬衫,牛仔裤,干干净净的,长得非常清秀。秦越拉过他的手,声音非常温柔,“停好车了?”看对方点了头,他轻轻的将对方额前的刘海撫向耳后,然后揽着他的肩转向林瑞,“我男朋友,靳宇。”靳宇露出了浅浅的梨涡,“你好。欢迎回国。”第18章迷雾和阳光三个人上了车,商量着去哪里吃饭。林瑞坐在后座上,看着靳宇跟秦越争着去吃川菜还是粤菜,而秦越一脸宠溺的无奈,心里一时不知道是何种滋味。他不由得陷入回忆,那个人当年是否也对自己这么迁就?当年他坐在副驾驶上,对方是否也这样在等红灯的时候,看着他不由自主的笑着,抚乱他的头发?许是他记不清了,许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他至始至终只是个朋友。原来,一个人的幸福是可以从他的每一个表情,动作,眼神,甚至周身细胞洋溢出来的,掩盖不住,也做不得假。他应该为秦越开心。最后还是决定去吃粤菜,原因是靳宇说林瑞刚下飞机,肠胃应该会不是很舒服,粤菜比较温和。林瑞报以感激的微笑。三个人就坐,靳宇很自然的拉住秦越的胳膊点菜,时不时跟林瑞交流着有没有什么忌口的食材。林瑞很喜欢靳宇的个性,简单,快乐,自信张扬而又时时照顾别人的感受,他对这种年轻而又不幼稚的人向来很有好感。点了菜之后,话题自然转换成林瑞这些年的生活,芝加哥天气怎么样,食物好不好吃,读书是不是很辛苦,外国人是不是都疯狂健身,林瑞无所谓聊这些,秦越是真的很关心,而靳宇,则总是恰到好处的加入讨论,即使是问出再傻的问题也萌的很。一时间,气氛非常愉悦,宾主尽欢。只是不知道是刻意还是无意,秦越没有问林瑞的感情生活,而林瑞轻描淡写的掠过了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打拼的不易。话题聊到秦越身上,林瑞了解到,秦越还在同一家公司,可是已经是中国区负责人了,师兄两年前跟一个新加坡来这边读书的女孩儿结了婚,所以已经调去新加坡分公司做市场部总监。靳宇是美院大三的学生,跟秦越在一次画展上认识。谈起这件事,靳宇毫不掩饰对秦越“一见钟情”:“那时候他一身的精英范儿,留着淡淡的胡茬,我当时就想,这么帅,适合做老公啊。”林瑞失笑,而秦越“啧”了一声,抬起手,轻轻的揉着着靳宇脑后的发稍。接着,靳宇开始跟林瑞讲秦越生活中的糗事,简直是声情并茂,调皮又可爱。林瑞听着靳宇讲秦越学着做饭的黑历史,眼前却不由得浮现出当年的那顿简单的要命却带给他无限温暖的早餐。在他的记忆中,秦越一直是有温柔的一面的,可是更多的,却是冲锋陷阵的一面,强大而凌厉。原来有一天,这个男人也可以为了一个人学做饭,学做家务,安心的坐在副驾驶上。秦越也终于问起这次林瑞回来的计划,林瑞简单的回答,“哦,我去年在那边tenure了,所以有一年时间可以四处访问一下,P大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