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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颤栗。小时候的张恒总是乖巧爱笑。长大的张恒,总是张扬、跋扈,猫一样的龇牙咧嘴,不自量的寻事挑衅。哪一种都好,至少都不是这样奄奄一息,脆弱得如一缕轻烟,似乎怎么抓也抓不住,吹一口气就消散。「医生!叫医生!」印象中永远冷静得像机器人一样的老大,发出野兽受伤般的难听的嘶叫,手下一愣之后,以最快速度跑出房间叫人。洪黎明浑身发冷,紧紧抱着张恒。不敢作出太大的动作,唯恐任何一个不慎,这个人就要走了。只敢用指尖轻轻地抚摸。抚摸他曾经泛出一层又一层冷汗的额头,熟悉的带着傲气的鼻梁,闭上后显得过于沉静的眼睑……洪黎明手上沾着的血,在来回的颤抖的抚摸中,染了张恒满脸。刚才做的时候,觉得他特别暖和,抱起来特别舒服。原来如此。张恒在发烧,从今天醒来,他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自己两次伸手想摸他额头,都被他一脸不屑地打开。第三次呢?第三次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他按在了床上,可已经忘记了原本是想摸他的额头。他们的脸靠得那么近,彼此的眼眸能倒映出对方,自己用力扭着他的手肘关节,恶毒地故意弄疼他,眼睛却情不自禁盯在他咬住的蔷薇色的下唇,心里恨不得弄死他——小时候多可爱,长大后,怎能这样伤人?别死,小恒。我被洪家派来的刺客用子弹击穿了肺,重伤之下还受到黑白两道的追捕。我带着溃烂的伤口,不顾一切地潜到最肮脏的下水道深处,饥饿,痛苦而昏沉,像蟑螂一样躺在最阴森寒冷的角落。我在臭烘烘的拥挤的偷渡船上,度过了三个月地狱般的日子,当目的地终于遥遥在望,船长却因为担心被海关的巡逻艇盯上,命令手下把我们这些有可能充当证人的偷渡客,全部绑住手脚,丢到海里。久伤不愈让我虚弱,但我还能杀人,像野兽一样的撕裂别人。如丧家之犬,卑贱可怜,又残忍恶毒。我的手,每天都沾着自己和别人的血rou,有时为了求生,有时只是为了一份难吃的面包。吃了那么多苦,我都活下来了。在义大利黑市拳击场上,被打断了这么多根骨头,我都活下来了。把心掏出来爱你,却被你在背后捅刀子,伤得很重很痛,我都咬牙活下来了。你怎么可以死?不许死。不许未经我允许,就想着又离我而去。你这么粗豪任性,没心没肺,难道会因为我说的那些话而伤心?我们做过那么多次,你都好好的,难道现在不再温柔地怀着爱来做,你也会感到痛苦?不可能。你没理由伤心,没理由痛苦,因为你,本来就不在乎。你又不爱我。你亲口说的,你只是可怜我。洪黎明搂着张恒,颤抖的手不管怎么爱抚,都无法把他抚醒。曾经鲜活飞扬得令人咬牙切齿的一个人,嚣张得所到之处都尘土飞扬,金星乱转的一个人,怎么会这么该死的安静,这么令人心碎的温顺沉默?别死,小恒。不爱就不爱吧,只要你别死。我知道了,你不曾爱过我,只是可怜我。就当可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