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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伙伴了,他变成了秦皓的裙下之臣。嗯,通俗点说,就是脑残粉。◎白川是一个勇于直面惨淡性向的人。小时候他没少抄秦皓作业、抢秦皓玩具、把秦皓扑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从今往后,这些他当然不会做了,不仅如此,他还要翻倍的补偿人家。于是乎,秦皓发现那个挺烦人的发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早上温好的牛奶和热乎乎的包子,是书包里做完的作业和订正好的卷子,是考试前划好重点整理打印的笔记,是篮球赛上穿过对方五个人送到他手上的那颗球。还有,是他在橱窗外看了一个月后突然消失、又在他床头出现的那把吉他。到高考的时候,秦皓对白川这个跟班的满意度已经达到了历史巅峰,甚至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他都主动打电话问了问白川要不要和自己去同一个城市。电话里的白川欣喜若狂、不用看画面就知道他一定点头如捣蒜。白川的成绩本来就比秦皓好,最后自然是如愿以偿,两个人一块提着行李箱上了往东的列车。秦皓的考分堪堪过线,志愿是被调剂过的,和白川不在一个系,自然也就不可能在一个宿舍。开学没到一周,白川扭扭捏捏地问秦皓要不要一块出去租房子住,秦皓那会儿已经在组乐队了,正嫌住宿舍晚归不方便,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一点头,白川立马包下了其余的工作,从看房、询价到签约全部一手搞定,过了两周,秦皓同学直接拎包入住。原以为从此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白川,发现两个人一人一间卧室,白天都要上课,晚上秦皓又要排练到深更半夜,再加上他自己为了付房租等等开支开始打工,两人能照面的机会反而是越来越少。这样的结果就是,白川每次看到秦皓,就会摇起尾巴恨不得扑过去,但秦皓却觉得这家伙越来越黏人、也越来越麻烦。终于,在挂名同居两个月后,秦皓以“看着白川的脸毫无创作灵感”为由,让他卷铺盖走人了。白川从十五岁那年脑子进水喜欢上秦皓以后,已经习惯了一切惟命是从,被赶出房门固然伤心,他居然也没有提出异议,更可歌可泣的是,那间出租屋的一半房租水电煤,他还是认认真真地交了四年……◎秦皓在音乐上的才华绝对不是盖的。大二的校园歌唱比赛决赛时,在乐队鼓手食物中毒进医院、全员准备弃权的情况下,秦皓单枪匹马拎着一把吉他就上场了。白川没什么音乐细胞,秦皓唱的他都觉得是天籁,不过有别人从专业的角度对秦皓那天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大二下半学期,秦皓就被贝塔音乐公司签到了旗下,一年后,他自己包办全部作曲的个人专辑问世,主打歌当年就拿下了年度金曲奖,本人也获得了最佳作曲的提名。对公司来说,比一个歌手拥有创作天赋更值钱的,是这个歌手自带一张盛世美颜,还特么是360度零死角。秦皓原来不会跳舞,公司打算先把他训练一阵再推出,但据说老板听过demo又见过本人后,当即拍板立刻开始为他筹备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