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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身材公认最好的一位,她眼珠子都快长到那小子身上了。闫圳暗憋暗气,不肯表现出不爽,只是从那天开始,他再也不会带她去俱乐部了。可闫圳心里还是不爽,不爽安拙的行为,不爽自己在乎她的行为。后来闫圳找到了合理的解释,这无关在乎与否,只是作为男人对自己女人独占欲的本能表现。第14章安拙会被吓到,闫圳也没想到,只是不知晕血症还能后天得,换他们玩搏击的得了这个,那就没得玩了。把对方打到见血,马上要占优势,自己却先晕了,像什么话。起初,闫圳在看到安拙又晕了后,还挺紧张的,后来得知这个毛病不当吃不当喝,闫圳就没再当回事。本来安拙的任务就是把家打理好,把他伺候好。多了这么个毛病,可以更多的专注家庭,没事少往外边跑,挺好的。但是怕人,怕的还是别的男人,这个事实让闫圳有些不大乐意,她的天不应该是他吗,她要服从、遵从的始终只能是他一人。怕,在闫圳看来,本身就代表着一定数量的爱,安拙不就是因为太爱他,在大学时才总是一副被他吓到的样子,连跟他说话都不敢。以为他不知道她的心思,其实在闫圳眼里,她像个没穿衣服的裸|奔者,透明得不能再透了。结婚后,她对他的畏惧与讨好,他能感觉得到,闫圳很受用,她又不是真的怕他,是太爱他,太崇拜他了的表现。包括讨好他妈甚至赵姨,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想让他念她个好。小妻子的这份努力,他是知道的,所以他也有所回报,她家的亲戚、她的朋友、同学的老公……凡跟她能沾上边的,他都给了施舍,一个个靠着他实现了阶级的跨越。要不说闫圳贪心呢,爱不释手的美好娇体被压在身下的刺激还不够,他还要她全部的关注、爱与膜拜。可以说四年来,闫圳对安拙是满意的,他的欲望与贪心她都能满足。只是闫圳可能想不到,在以社会地位、金钱论高低的时代,高阶人群看低阶人群自然是俯视的,带着天然的优越感,只是,被他们轻贱的个体宠习惯了,也可能不是件好事。如闫圳,在与安拙的相处中,不自知地越来越自恋,越来越大男子主义。所以当时,他带着装饰一新的陆志强打算给安拙做脱敏治疗。结果并不理想,她吓坏了,阿强也被吓到不知所措,就差给老板娘当场磕一个了。意外的收获,闫圳成为了安拙唯一的稻草,她一个劲儿的往他怀里扎,嘴里怕得“嘤嘤嘤”。在他怀里小声地发出,细碎如呻|吟一般的幼崽音儿,闫圳当时脸色就变了。陆志强看到圳哥的眼睛眯了起来,脸上是欲发不发的狠劲儿,往常见到他这个样子,陆志强就知道圳哥要下杀心了。与想给老板娘磕一个不同,此时的陆志强,双膝发软,生理与心理都催着他跪下来。他算是彻底得罪了自家老板,都对他起了杀心了。“出去。”闫圳看了他一眼,下了命令。声音不大,语气不善。陆志强逃似地出了病房,觉得自己捡了一条命。那天的单间病房,比起房间面积太小、太软。不过闫圳用他自己的强项补足了这些缺点。电话响,闫圳忙拿起来看,是他妈。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闪过,也不知陆志强打没打电话。闫圳接起电话,“喂,妈。”戚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