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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总而言之,开始同居生活 (第1/3页)
阿耀这辈子和人的关係都不长久,最长的是七年婚姻,再来就是待了五年的烧烤店,可能因为老闆金昌是个好人。 阿耀上工之前,先去办公室找老闆谈谈。 坐在电脑前、像个白领上班族的青年──老闆金昌从报表堆抬起头:「阿耀,有什么事?」 「我想先领这个月的工资。」 金昌起身给阿耀倒茶,阿耀叫他不用麻烦。但金昌可能看过他身分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对他一直像对待长辈一样客气。 「阿耀,如果你需要钱,要不要升店长?小茹预產期就快到了。」 店长小茹也说,店里内外场每次吵起来,也只有阿耀镇得住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只是搬家需要一笔钱。」 金昌听到「搬家」,以为是坏事,紧张起来:「你要搬家?搬去哪里?发生什么事?讨债的又来了?我有认识的律师,你有事一定要跟我商量!」 「不是钱的问题,帐面都结清了。」阿耀沉默良久才说:「我找到儿子……正确来说,儿子找到我了。」 金昌瞪大眼看着阿耀,红茶洒了满地。 「我以前有段婚姻,有一个孩子。」 金昌好不容易才平復心情,有点僵硬地把话题转向:「你的孩子一定很可爱,唸几年级?」 「他已经是社会人士。」而且是当红的大明星,刚买下一间无贷款的市区公寓,说要照顾他下半辈子,「我会搬过去跟他住一阵子,所以想买点礼物给他。」 「这样啊……」金昌打开抽屉,拿出一叠千钞。 「太多了。」阿耀拒收。 「是年中的奖金,收下吧。」 「老闆,不要为这点小事哭,让我很困扰。」 「我认识你以来,你总是孤身一人,对这世间毫无留恋的样子。」金昌拿起眼镜,擦着满溢的眼泪:「耀哥,你能找到家人,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几个月前,阿耀还完所有债务,向老闆提离职。金昌看了他好一会,认真对他说:「阿耀,如果你想离开这个世界,记得跟我说。我会帮你收尸。」 对看尽社会百态的阿耀来说,老闆金昌就是一个好人。 阿耀东西不多,从租屋处骑车来到儿子给的新家地址,以为是高级饭店。 「何先生早、何先生需要帮忙吗?」 阿耀才走进一楼挑高的大厅,两名西装保全就迎上来接待,笑着要帮他拿铁锅还有背包,阿耀说要自己来才收手。 阿耀在电梯呼出一口气,叮地一声,顶楼到了。 从电梯出来,看上去一片石墙,只有一块黑色电子面板亮着。 好在阿耀以前兼职做过大楼清洁工,就算没人在也知道怎么打开这种高级公寓的房门。 阿耀刷下房卡,输入儿子的生日,门板开啟。 阿耀在玄关脱了鞋,第一次事先走向落地窗,拉开帘子,往阳台放了盆栽。 这个仙人掌盆栽是他在工地工作一个同事的遗物。那位同事和他一样孤家寡人,从鹰架摔下后,腰包放的遗书写着:仙人掌留给耀哥。 阿耀向仙人掌说:「没住过豪宅吧?这几天好好享受一下。」 阿耀放好盆栽,再来把他从市场买的菜rou放进冰箱。他打开附设冰饮机的冰箱,除了装着乳白色液体的罐子,什么都没有。 阿耀看向这个崭新的大房子,除了一体成形的厨房岛台,几乎没有别的傢俱。 突然,内室碰地一声,阿耀过去打开卧房房门,发现他搞错一件事──他以为家里没有人在。 何亮东睡在纯白色的大床上,身上除了一件薄被单,什么都没有,裸着匀称的长腿,看上去就像写真集封面。 阿耀过去给已经成人的儿子拉好被子。以这身姿色,如果遇到闯空门的小偷,很容易被先姦后杀,一个人住实在太危险了。 阿耀捡起掉到地上的大布偶,粗眉怪脸的黑色娃娃,一点也不可爱。 他正想着要不要像是诅咒娃娃的丑布偶放回床上,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