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杨前锋的故事_第一五三章 整天要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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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五三章 整天要债 (第1/2页)

    茶坑闹丧事件处理的很果继很成功,值得总结。这是陈局长在阳光派出所简报上的批语,张丽华看了后说:陈大局长对茶坑的事评价很高,这可是你的功劳。杨前锋笑了笑说:又给我戴高帽子了,这那能算我的功劳,是全体参战人员的功劳,包括我们联防办的兄弟。张丽华把简报递给杨前锋说:看来老眼光看问题会误事了,杨所长这次要是听你的,让你先带人去现场,也许事情不会闹这么大,我们的人也许会少受委屈。杨前锋沉思了一会说:这也是个好事,让我们更看清了目前的形势和人心的变化,过去确实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认为不会发生也很正常,但通过这事,让我们的思维和想象扩大了,预想问题时也更全面和准确了。张丽华同感的说:现在制止犯罪时,犯罪分子不像前几年那样听话了,前几年两三个人打架去一个民警就制止了,一群人打架去两个民警就足够对付了,而现在有时两个人打架我们要去两三个人,一群人打架我们要去几十人才能制止。杨前锋笑着说:这就是形势的变化,这样下去我们的警力还真是个问题,不过这不是我们考虑的问题,我还要去帮受害人去要债。张丽华摇摇头说:条例规定叫我们公安给受害人要损失费和医疗费,无形中给我们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杨前锋不解的说: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们有什么办法?按讲这些是民事赔偿问题,应该有法院去认定和执行,我总感到我们这是在帮法院做事。张丽华说:关键是现在很多受害人不理解我们,我手上就有几个伤害案件,都是轻微伤,用的钱也不多,可行为人家里穷的要死就是拿不出来,而受害人碰到我就理直气壮的埋怨我在拖他的事,简直就像是我差他的钱一样,我的头都被他们弄炸了。杨前锋笑着说:向你要也没有错,你是法律的执行者,条例不是规定了吗:被裁决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如没有钱,你可以到行为人家中去扣押财物折抵啊!张丽华无奈的说:是啊!可就是扣了东西也是麻烦。说完她指了指边上一台落地电风扇说:还记得这个案子吗?两个邻居打架,伤的也不重,在医院花了八十块钱医药费,加上其他损失最后裁决让行为人赔一百一十五块钱,可行为人从拘留所出来后就是不拿钱,还向受害人讲洋话,气得受害人天天来找我,把我逼的没办法就到行为人家中扣了这个电风扇,本来我想用这个东西抵一百一十五块钱算了,可受害人说他在医院花的是现钱,他坚决不要东西要钱,而行为人说他的电风扇是花一百五十多块钱买的新的,最少还值一百五十块钱,如果用电风扇赔对方他也同意,但对方必须找给他三十五块钱。我把这情况向受害人一说他更不同意了,还说我故意给他出难题,搞个旧东西硬让他要。就这样这东西都放这里放半年了,不过也好,后来双方都没来找个我了,但这事还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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