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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完:04 日复一日,百无聊赖 (第3/5页)
,示意我继续。 “她喜欢找我玩儿,想把我带进她的圈子,是因为觉得我有趣。你来逗我,来招我,也是因为觉得我有趣。有趣的点在哪儿呢,在于我身上有你们没见过的东西,什么东西呢?下位者的挣扎。或许在我之前你们见到的都是附炎趋势,曲意逢迎的人。他们个个都削尖了脑袋想往你们身边挤,想从你们那儿为自己捞点儿好。但我不是,所以你们想,诶,这人挺有意思的,挺好玩儿的。就像那天我走进那家花店随口说了几个花名就让她对我印象深刻,她难道真的是觉得我知道几个花名就厉害了?当然不是,是因为我拒绝了她之后的请求。而你看着我坐在石凳上贴创可贴,对着双破鞋发脾气,觉得新奇的时候,也是我痛苦的时候。我费去自己大半个月的开销买来一双不合脚的鞋让我痛苦;买束花都要跑到隔壁高档小区让我痛苦;日复一日百无聊赖的度日让我痛苦。而那些痛苦,在你们看来,是有趣。” 说太多,润好的嗓子又干了,我拿起玻璃杯灌下还温着的大半杯水,继续,“我说这番话没有仇视也没有自哀,是在阐述事实。我很清楚,我和她可以做普通朋友,也只能做普通朋友。同样的,我和你,可以做炮友,也只会是炮友。” 他听了挺平静,面上没什么反应,只问了句“咖啡还是牛奶?” “牛奶吧,不喜欢咖啡的苦味儿。” 于是他推开凳子起身,从冰箱倒出杯牛奶,往里挤了点蜂蜜后放微波炉叮了一分钟,端到我面前。 又问了句“那怎么爱喝酒?” 我嫌弃地看他一眼,看傻子似的,“那能一样吗?” 他点点头,我想大概是表示赞同。 之后俩人就面对面吃桌上的早餐,我吃东西不爱说话,估计他也是,总之餐桌上就只有碟匙相撞的声音。 我把那杯甜丝丝的热牛奶喝完,抬头一看,他还在吃碟子里的香肠。也不急,拿出手机点开购物软件,看了看那些潮牌出的新款,问他:“你衣服穿多大码?” “四个加。” “裤子?” “一样。” “鞋呢?” “46。” 我点点头,加购了几件男士的衣服裤子鞋,接着问:“你家地址怎么填?” 他把叉子放下,拿纸巾擦了擦嘴,无奈地看我一眼,“不至于吧?” 我耸耸肩,“礼尚往来,我不是你的小情人,不需要你给任何东西。” 他听了就笑,笑得很懒很坏,但贼带劲儿贼好看。 “行。” 等他吃完早餐就一起出门去医院了。 这回他开的车,出门时我没跟着往车库走,直接站前边大路上等着。边等边把他微信发来的地址复制上,下了单。 他一等我坐上副驾就开始连蓝牙,正划着手机挑歌,想起我了,扭头问我有什么想听的,我想了想说,随便来一首事后烟的吧,他就播了K。 估计他之前是调了单曲循环,等听到第18次“Kirsten come right back”的时候,医院到了。 抬头一看,竟然不是他家那大医院,可能得避嫌吧,我想。 不过不是自家医院也不碍事儿,照样有人领着插队。 抽血,心电,内科,外科,一套程序下来个吧小时就这么过去了。 插了队这走上走下也挺累的,两人就那么静静地坐长廊上等着加急结果。 等的无聊了,我转了转脖子,一转就见着了他那大哥,那医院准继承人,领着个大肚子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