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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2页)
这个了。他状似苦恼地皱了下眉,大约是没什么值得关心的?我说你又想套路我。他顿时收敛了所有表情,清清冷冷地样子:嗯。然后他吻在我的额头上,他不怎么主动吻我,说:无聊的生活总得有点乐子,你配合点,尽管不配合也不妨碍什么。我承认我最喜欢他这个样子,冷冷淡淡的,专注的,好像在看你,又不确切。他粲然一笑:“我真的心情很好,不可以吗?”好吧,我偏题了。四十你以为的人生是什么样子呢。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在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下结婚,找个不算喜欢但胜在善良担得起责任的人,然后生个孩子,看着他长大,有无尽的期许又好像没有,就像对自己一样。或者稀里糊涂的养着自己,没想过在任何岗位上呆一辈子,偶尔热血的想奉献社会,又情怀地想,宁可孤独也不凑合。可想追寻什么的时候,又尴尬的发现,除了钱和权,实在没什么能让人长久的保持兴趣。至于专注的做着一件事情,到惊世骇俗的地步,也许我身边那个人可以。我想那样是会很耀眼啊,曾经也想过在一个小小的房子里度过自己的一生,在漫无止境的知识里,不论所谓的理论是不是都有意义。遇到他以后我才知道,忍受平凡才是热爱生活,其他的所有的情形,不过是活得腻味了,又或者对世界乃至自己厌恶了。不想死,因为没有理由。所以必须找到事情,它必须有意义或能短暂的取悦自己。不祈求长久是因为没有长久。我最初也以为,以他的经历我的性格,我们俩应该过得各种居无定所,时不时换着工作玩,玩玩极限尽管我害怕,甚至再回学校读书权当娱乐——他缺乏那样的人生体验。可事实是,他存在以后,庸俗的日常里就有了那种不存在的长久,长久的乐趣。当然不是不会腻味,毕竟他真的话少,又总能看穿我。他一无聊就看书好像成了习惯,而我一无聊就缠着他教我。其实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学习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情。我想过的万千中对抗孤独的方法里,最后只有它勉强能通过。可我一个人常常觉得疲惫,当初很长时间里,我过得都是颠三倒四的。他给我矫了过来。也没做什么,只是带我出去玩,还是那种必须早上去的。我不知道他怎么能找到那么多地方。他说因为离开你的那两年我也很无聊,那时候既自由又不自由,去了很多地方,想方设法的找乐子,可最后还是无聊,无聊得不行了就偷窥你,你过得更无聊,但我觉得还算有意思。我说你难得跟我告白,还那么婉转。他忽然问:要场婚礼吗?我说啊?“补给你。”我在呆愣中意识到,无论是多么脱俗多么自我的人,在面对爱的人的时候都是庸俗的,因为你想给他所有的完美,想要所有完美,不论是你自己眼里的,还是别人眼里的。你在不在乎、他在不在乎旁观者这时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完美是说,从目的到结果,从主观到客观,从自己的世界到所有人活着的世界。你想要,尤其是他给的。也想给他,那好像本身就很幸福。这大概是为什么我突然能不无聊的活着,因为对所谓的一生挚爱,我想要的太不简单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