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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写过网络连载,这种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rou,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如今穿越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中规中矩吗?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和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第14章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cao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