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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1/2页)
反映过来,白白挨了我几拳。几拳过后,他才龇牙咧嘴地叫起来:“你谋杀亲夫啊你!”“就你?”我向他投了一个轻蔑的眼神。他揉着脸,我在一旁气定神闲地喝粥,我第一次觉得这白白绿绿的东西还挺好喝的。“喂!怎么是你准备早餐?我妈呢?”“你不知道吗?”陆志站在穿衣镜前检查刚刚被我揍过的那张脸,看看毁容了没,斜着眼睛看镜子里的我,“我们家那对老人和你们家那对老人欧洲去了,结婚二十四周年庆,要一个月后才回来。”他转过身,脸上露出充满邪气的笑容,“所以,你mama说了,这一个月就把你交给我了。看,你们家钥匙都给我了。”钥匙在他手里发出“叮铃铃”的响声。我转过头,我的笑被齐肩的头发衬托的异常美丽。我走到他身边,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手顺着他的肩膀、胳膊滑动,轻轻拿走他手里的钥匙。我向他吹了口气,他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可眼睛却告诉我“来啊”。我转过身,用许浩宇教我投篮的动作把钥匙扔进了鱼缸。我走回餐桌上,说:“都玩了这么多次了,还是被我骗,你金融管理的智商哪去了?”然后捧起白白绿绿的东西继续喝,我觉得它更好喝了。陆志站在原地,脸上换上了想把我碎尸万段的表情。我们生活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周围环绕的是绚烂的霓虹和变幻莫测的灯光,这个世界被纸醉金迷和物欲横流充斥着,身处于这个世界的我们早已眼花缭乱,就好像一个想要摘花的少女误入一个花团锦簇的花园,不知该采哪朵,最后我们都迷惘了。忙碌的生活会使人麻木,会让人觉得时间流逝飞快,追都追不上。生活让身上的负担不断加重,最终会打垮人们,直至崩溃。我们何时才能不这么忙碌,从容地面对一切。太阳毫无保留地把阳光洒在大地上,暖暖的。当我抒发完这段感慨时,我就听见路旁那个穿绿色和黄色薄纱的女人心烦地叫着:“什么鬼天气啊!这是要热死人是吧!”我狠狠地瞥了她一眼。我身后,陆志的运动衫拉链拉开一大截,露出里面小麦□□人肌rou,路过的女生不断回头,企图望见更丰富的风景。他的袖子挽得很高,头发凌乱却很迷人地直立,他就像走在国际电影节红地毯上的巨星,所到之处必是闪光灯频现。我放慢脚步与陆志并行。这个双脚几乎不沾尘土的贵公子,平时不管去哪儿都会开车,现在和我并排走在北京繁华街道上,他自然会觉得累,抱怨声早响了好几十遍,这不,又来了。“你怎么就不愿意坐车非要步行呢?这大热天的,累不累啊?啊?这得走到猴年马月才能到啊?”他的脑门上蓄积了无数滴晶莹的汗珠,随时可能降落,但那绝不是累的,而是热的。哪个神经病会在大夏天穿长袖运动衫啊?正常人都是短袖短裤来的。现在觉得热了吧,活该!我饶有兴趣地看看他,这么帅气的脸上挂着是怨妇一样的撅嘴模样,还真挺滑稽的。我说:“您这生活在天上的人啊,到地上来接接地气吧!”我靠,我这是朴诗上身了,一秒变诗人了。没等陆志抓住这个机会挖苦我,我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昨天在欧文家见识的各种事情企图来刺激刺激他,当然内容一定包括欧文家的那个小区是多霸气多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