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迪拜的这些年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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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2页)

怕一动,那帮光有胸肌没有看头的男人手一抖,一枪将自己给崩了。

崩了其实也没什么,她无父无母,顶多算一个英年早逝,只是可惜了她这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脸蛋。

过了会儿,她听到车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她不敢抬头看,只是用耳朵听。

因为赛车手这个职业,她对车天生敏感,不用眼睛看,光是耳朵听着,也能在心里将车的样子、型号、排量、发动机、轮子等大概描绘出来。

就刚才那动静,安珩敢肯定,对方的车,一定是悍马H3,也只有这家伙,才能整出刚才那么大的动静来。

然后她便听到有人穿过举枪的壮汉,踩着地上细软的沙子,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

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黑色的陆战靴。

准确来说,是一双男人的陆战靴,再稍微往上,是扎在靴子里的裤腿,迷彩的,裹着一双腿,又硬又长。

安珩眼神还往上瞟,却被扔下来的东西溅起的细沙迷了眼,她小声骂了句:“干你个二舅家的老姑爷!”

这一句跟“哎呀、卧槽”等语气词一样,没什么特别含义,为什么要这么骂人,是安珩自己的习惯。

面前的人闻言,冷着一张脸,嘴唇紧抿,又敛着眉峰,便显得脸部的线条生硬。他踢了一脚地上的东西,细软的还带着温度的沙子溅到了安珩的手上,他说:“怎么个死法,自己选。”

男人的声音,裹着沙漠上凌晨两点的风,又干又涩。

安珩低头看。

她的面前,有三件东西。

棕绳,M9军刺,黑色麻袋。

奶奶的,这是要让她在吊死、捅死、窒息死之间选一个啊!

安珩活了这二十几年,爱好不多,只有三个:

爱车。

爱钱。

爱美。

车让她更酷,钱让她更拽,美让她rou炸天。

如今,钱在车上,车又被坏人扣住了,只剩下美可以自己选了。所以,她自个儿琢磨了半天:

硬拼会被人家的枪打成筛子,而巨大的枪声,肯定会引来警察,来了警察就会来记者,明天的新闻头条可能就是,底下,遥相呼应配一张血rou模糊的图片。

与其死的这么没有尊严和美感,死后还可能被法医解剖,还不如乖乖地选择一个安静点的死法,顶多就是被抛尸在这荒漠之中,说不定千万年之后,她还可以变成木乃伊回来。

毫不犹豫,安珩拿起了棕绳。

男人行事干净利落,就刚才等她选择的那点时间,他已经不耐烦了,见她磨磨蹭蹭,他就心烦,一心烦,他就犯烟瘾。

他有一个细微的习惯,要是烟瘾犯了,手边又没烟,他时常夹烟的两个手指就会无意识的来回摩挲。

见她磨蹭半天终于做了选择,他转身就走,挥手叫了两个壮汉过来,头也不回留下一句话:“绑了,扔我车里去。”

走了两步,男人停下,微微侧了一下身子,转过半张脸,冷不丁地补充了一句:“绑结实点。”

安珩便趁这个时候不经意的抬头看了一眼男人的背影。

Bck走开,其实是烟瘾犯了,不抽上一根,心里痒,跟有小猫挠似的。

跟着他出来的都是一帮男人,烟这东西,随便谁兜里都有,他翻身坐到悍马的引擎盖上,下巴朝对面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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