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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太喜欢 (第2/2页)
副不大高兴的模样,于是他顺手吹了灯,在一片黑暗中,他的感觉更加敏锐。 女子属阴男子属阳。男女间的气息是不一样的,这种气息于梁思远而言是可视之物,就如现在祝筠身上,缠绕着两道气息,一道已经淡去很多了,一道却是新的,很浓烈,应该是今日刚沾上的。 祝筠身上,有两个男人的气息。 他不太喜欢。 * 梁思远只喜欢书。 他对人其实不太感兴趣。 这世间的人,他已经看了三千年,往往来来去去,情情爱爱痴痴,其实也挺无趣的。 没有书有趣。 凡人无趣,但会写很有趣的书。 唯一让他有点兴趣的人是祝筠。 他看着手里的书,难得稍微走神了一点,因为他想起见到祝筠的第一面,是她在山里头埋尸。 山中之事,没有能瞒过他眼睛的。 具体来说,那尸体是她那侍卫帮忙埋的,但人却是祝筠杀的,说是个整日嫖娼赌博殴打妻女的畜牲,她当时见人醉酒倒在路边,于是顺手就送人见了阎王。 很纯粹的杀意,想杀一个人就那么简简单单地杀了,他通晓凡人历朝历代的律法,但却无法理解凡人的道德,因为每一个凡人的道德都不相同。 只是对于大多凡人“世俗”而言的道德来说。 若人jianianyin一只牲口,是会被骂做畜生不如的。 但若花钱jianianyin一个妓女,却被世俗认为是正常的、甚至风流的,并且是能够被认同的,罪不至死的,也绝不会有人觉得他们是“畜生不如的”。 这是现下大多数凡人的价值观。 梁思远无法理解,不过他遇到也同样无法理解的人。 祝筠就无法理解。所以她选择了最简单的杀人,觉得他们是有罪的、该死的。虽然梁思远觉得她没有做错什么,但显然,祝筠的思维和现下多数人的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就是这一点才十分有趣。 梁思远又想,在山中埋尸早晚是会被人发现的,于是好心地让山中的野兽将尸体刨出来生吃了,连骨头都嚼干净,省得日后官府查过来扰人清净,毕竟凡人很麻烦,总要追求有始有终的结果。 他不能直接插手凡人之事,这点小忙却是可以帮的。 活了三千年,第一次遇到还算有趣的人类。 再多做些有趣的事情吧。 这样他或许,就不会想将这个无可救药的世界毁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