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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2页)
的专业素养,这种时候,原本该立即实施急救才是,他却在这方寸大乱。我如果能叹气,也许就叹气了。我想,傅一睿,你大概在整形外科呆得太久了,几乎忘了医生这个行当最基本的职能。而我曾经将它当成理想和信念。多少年以前,曾经有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cao着不太标准的英语,大声说:“先天性肩胛骨高位症又称Sprengel氏畸型,系胚态时期肩胛骨下降不全所致……”我认出她来,那是少年求学的张旭冉,那个少女时代的我在回答教授提出的问题,她克服了说一口蹩脚英语的窘迫,在大庭广众之下,生平第一次,用英文将每一个专业词汇准确地拼读出来。那个少女扎着马尾,穿着廉价的牛仔裤和针织衫,她永远离群索居,她不是不愿意靠近人群,她只是不知如何去靠近。她才不到二十岁,躯干像白杨树一样抽高挺拔,胸部虽然平坦,但目光清澈,乌发黑眸。她只要愿意,也是能够笑如春花般打动人心,任他是谁。但她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默,她从不主动回答问题,表现欲和竞争欲之类在她身上更是绝迹。她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背书,打工,把赚到的钱全用来支付昂贵的贷款,有时候实在穷了,啃两块三明治就能过一天。她周末会给国内的亲人写信,打电话,或者手持一部佳能数码小相机走街串巷去拍照。她不是热爱摄影,她心里一点也不热爱那玩意,但那个时候她所爱的男人正处在一个追求艺术的狂热状态,她下意识规定自己必须跟上那个男人的步伐。因为,在所有的恐惧中,她最害怕的,莫过于那个男人投过来的轻视的目光。在少女心中,再也没有比爱着的男孩认为她俗不可耐,不思进取更令人难过的了。但我知道她不喜欢,我知道她也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她永远不能理解为何黑白影调就比彩色的有厚重感和历史感,她后来虽然迷迷糊糊知道了,但那也是恶补了摄影史的结果。她把摄影作为知识来了解,而不是将之感同身受。比起她站在手术台前切开人的胸膛或修补或更换一个活人的心脏时全身血液瞬间沸腾的激情,艺术也好创作也罢,她其实无法胜任。但她不能说,她爱那个男人,她以为这个爱很大,包括要爱他所爱,投他所好。哪怕他的所好,有很多时候并不是她的。也许这样才导致了他们之间关系的罅隙?她长大后,就做不回当初那个总跟在男人身后,崇拜他的小姑娘;渐渐地,她也不能胜任善解人意的红粉知己角色;再然后,那个青梅竹马,可爱漂亮的小未婚妻成长成一名独立的女医生,她终究还是逐渐逐渐地,显露出灵魂中与那个男人截然不同的成分,更自主,更有个人魅力的部分,以往她将那些成分隐藏得很好,但年岁一长,再耐心的隐藏,到底还是露出了疲态。可即便如此,成人后的她还是无比怀念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姑娘,那时候真正是两小无猜啊,男孩带着女孩逃学,他们躲在只有两人知道的秘密基地里,一同翻看男孩从父亲书柜里偷出来的布列松画册,那时候阳光照在男孩的睫毛上,犹如扑上一层金粉,闪动之间,也许有时光的烟尘簌簌而下。男孩指着那里头的照片说我以后会拍出比他更好的片子来。女孩则看着这个小小年纪就雄心壮志的同伴,心想他可真好看,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