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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6 (第1/2页)
离水源处也近,靠着山,采摘也比较方便。最为关键的是,这附近没有大的部落,只有几个比较小的部落,最近的一个也需要走两天的路程。一般这样的小部落,都还在温饱和生死线上挣扎,不会像大部落一样四处征伐,也没有奴隶主和奴隶,基本上全都是自由民。把地点确定下来之后,连着一口气在奴隶市场买了二十个奴隶,花费不大,因为是冬天的缘故,食物比其他三季都要珍贵,几头刚宰杀的野猪就换回来了20个奴隶。论斤称量的话,人居然能跟猪差不多的价钱,实在是难以置信。冬日里是不好打猎的,林泽拿出来的野猪都是从空间里猎得的,既肥硕又新鲜。换回来的这些奴隶,基本上都是青壮年,脸上和他一样都带着奴隶的烙印,可以说有这个印记在,终其一生都只能是奴隶。林泽现在出行,都不得不戴上银质的面具,或者是擦擦厚厚的粉底,涂上遮瑕,否则露出烙印来,连跟人家谈判的资格都没有。砍木柴、搬石头、建房子,等把一圈的房子建好之后,还要在周围垒上围墙。这劳动量不可谓不大,不过跟在奴隶主那里干活不同,在林泽这边,是没有棍棒和鞭子的,而是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分发酬劳。而这些所谓的酬劳,不光包括了食物,还包括了布匹和鞋子。林泽出手大方,半个冬天下来,奴隶们已经比刚被买下来那会儿壮实多了,关键是手里头还攒下了余粮,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林泽在自己的地方自然没必要化妆,也没必要戴面具,所以奴隶们也都知道,这位出手大方、性情温和的主人,曾经也是一位奴隶。这并不让人反感,奴隶翻身做奴隶主的例子并不是没有,只不过不管奴隶主曾经有没有做过奴隶,教训奴隶的时候手一样都是不会软的,更不会这么大方。不像林泽这个主人,没有打过他们,反而给了他们那么多食物,而且还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我们可以自己建立一个部落,没有奴隶,也没有奴隶主,所有的人都是自由民,不必被卖来卖去,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物资。”林泽把这个新建立的部落取名为‘光’,而他则是‘光’的首领。每天,除了日常的劳作之外,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拜祭,而拜祭的对象则是……三足金乌。真的不是林泽促狭,而是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所知道的所有神灵,还是觉得唯有三足金乌可以让他毫无芥蒂的进行拜祭。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盘古开天辟地和女娲造人的传说,对于神明,做所代指的对象都是天,也就是俗称的老天爷。林泽是怎么跟部落里的人说的,三足金乌是太阳上面的神灵,给世界万物带来光明,也可以被称之为是太阳神。比起妖帝、东皇、西皇这样的称呼,还是太阳神更能够让这个世界的人敬畏。搞出拜祭这回事儿来,林泽倒不是为了怀念洪荒世界,而是他需要有这样一种信念。奴隶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都是常人没有办法想象的,洗脑式的存在,所以哪怕奴隶的人数远远的大于奴隶主的人数,也很少能看到有反抗的人。大抵就是这样一种奴性思想根植在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