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後的性福生活(全章一次性放出)_蒙杺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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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杺莯 (第9/10页)

,可以讓更多的家族負擔起老師的費用,若是數量夠龐大,還能讓畜獸的孩子也能上得起學。當然我這只是理論,必須靠你來實現。”

    “不會有太大問題。”以皇太子的人脈,請二、三十個老師,每位老師教二十餘名小孩應不在話下。

    “再比如興建市場,我去過皇都的第四層和第五層的市場,街上到處都是攤販,佔據道路,攤位零散,賣家漫天要價,買家有時候買不到能負擔得起的商品,而賣家有時候則一件商品都賣不出去。所以你要建立統一的市場。將攤販集中在一個地方,收取少量的費用,這樣買家知道買什麼東西應該去哪一個地方,賣家也知道在什麼地方售賣會有顧客光顧,而且將賣同一種商品的賣家聚在一起,形成競爭,他們的商品價格自然會比現在便宜和合理,對雙方都有好處。”

    蒙杺莯的話中依然夾雜著很多現代詞彙,皇太子細細口味她的話:“即是說把賣食材的商人聚到一處,把賣衣衫的商人聚到另一處?”

    “嗯嗯,可以在街道上搭建比案桌稍寬的小棚,這樣讓街道看起來規整又不用佔太大地方。並且規定賣食材的在哪條街的什麼地方,賣衣衫的又在哪條街的什麼地方。”蒙杺莯一邊說一邊在一塊乾淨的畫布上畫著,“這樣即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他們每天也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不用每天大清早就要去搶位置,作為小棚的搭建費,每個小棚收取極少的出租費用,每十日結算一次,一開始你當然會先支出搭建小棚的費用,但日子一長你就有盈利了。而且時間越長,你的盈利越多。”

    皇太子想了想她的話,實行起來並不困難,只是有一個問題:“若在皇都,我尚能掌控,如若是全州推行,七郡百餘座小城上千的村鎮,恐無法實現。”

    “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法律。”蒙杺莯道,“幽州的律法過於簡單,有律可尋的刑法只有絞首、斬首和獸斗三種,而且僅限於殺人、畜獸傷人和謀反,並沒有對動機給予區分,比如前幾日那個藍坤族族長當街虐打畜獸,若是他的畜獸反抗,就會被判獸鬥,同樣是殺人,為何畜獸的命就如此低賤?對於威脅到自己生命而進行的

    反抗應該判為正當防衛,予以免罪。”說到這,蒙杺莯義憤填膺起來,“因此應該建立更為明細的法典。有了法律,自然可以解決你說的全州推行難的問題。”

    “但誰能判斷?宰府還是少府?”皇太子覺得要實現這個很困難。

    “另一個專門的機構,直接由皇族統領,負責抓人、判決和修訂法律。三個部門互不干涉,他們的權限可以延伸至皇族,也就是王子犯法將與庶民同罪。”

    皇太子覺得蒙杺莯的這個想法過於理想化,單不說捉拿犯法的皇族或大主的可能性,就算是立法,由誰來立,怎麼立,立了以後如何判決,又是誰來判決,如何保證其公正性等等,問題太多,變數也太多。所以他沉默不語。

    蒙杺莯看出了皇太子的心思,其實就連她自己說的時候也覺得對於現在的幽州來說太過科幻,於是道:“好吧,我知道以目前來說實行起來非常困難,所以只能從初步建立。”蒙杺莯說著找到了右下角的一張畫布,上面畫著一個柱子一樣的東西:“先建立榜議制。”

    “榜議?”

    蒙杺莯指著畫上的柱子,解釋道:“嗯,這是我國歷史上用過的謗木,後來改叫華表。相傳我們一個賢明的祖先在交通要道豎立木柱,讓人在上面寫諫言,所有民眾都可以通過謗木參政議事,君主也廣開言路,聽取各方意見,令國富民強。完整地實行這個制度的是西周,這是我國歷史上最長的朝代,也是文化思想最為豐富的朝代,能夠與之媲美的只有宋朝,宋朝雖沒有謗木,但皇帝賢德,提倡言論自由,不殺上書言事者。所以要想幽州走上富強的道路,必須先解放民眾的思想,開啟民智,維護民權,為後期建立健全的法律提供民眾基礎。”

    “即是說所有人都可以在這個謗木上寫下自己的看法?”皇太子本人可以接受任何諫言,但未必其他人有同樣的胸襟。

    “嗯,而且不用負任何責任,想說什麼說什麼。只要能開一個好頭,要全州後推行也較為輕鬆,只是你能在皇都建立起榜議制並且保護它不被人扭曲和腰斬嗎?”

    皇太子搖搖頭,他完全可以想像在皇都建立起榜議的結果——肯定有不少人會在上面對武皇的惡行大書特書,總有人會將這些話傳到武皇耳朵裡,然後武皇會派出禦禁衛推倒謗木,緝拿甚至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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